304am永利集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申报名额
304am永利集团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2013级、2014级各专业第1名以及2015级年级前2名可以申报。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过硬;
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体测一次通过且成绩不低于75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计算以各年级员工手册《员工素质评价办法》智育基本素质评价办法为准)
(三)评选要求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且为2013级、2014级各专业第1和2015级年级前2名的员工,在10月7日下午3点前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综合素质表现材料(成绩单一份、个人总结一份、获奖证明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人文楼519办公室姚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8510075862@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
以上材料请如实完整填写。
304am永利集团将综合考虑申报员工的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由304am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综合票选决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人选报送学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报名额和范围
304am永利集团共有励志奖学金名额33名,根据在校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人数分布,2013级16个名额,2014级11个名额,2015级6个名额;其中2013级经济学专业5人,国贸专业3人,期货与证券专业2人,金融学专业6人;2014级经济学专业3人,国贸专业4人,期货与证券专业1人,金融学专业3人;2015级按年级评选6人。
在2015-201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有资格参评(即于2015年9月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5、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体测一次通过且成绩不低于60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
(注:成绩计算以各年级员工手册《员工素质评价办法》智育基本素质评价办法为准,且如有个别专业成绩达标人数未达评选标准人数,则相应评优名额将自动分配予同年级其它专业)
(三)评选要求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请于10月12日中午前提交成绩单一份,综合素质测评表一份(附件2)并附所获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人文楼519本年级辅导员处。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8510075862@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格式命名。
以上材料请如实完整填写。
其他事项:
1、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的员工。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16-2017学年转专业员工在原学院原专业参评。
公司后续将组织评委会针对达标申请材料展开相关奖项评选工作,具体评选结果将在304am永利集团网站上予以公示。届时,如对评选过程或评选结果有疑问,请致电89534306。
304am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